關于給各學院配備學生資助工作助理的通知
各學院:
根據我校上報廣東省教育廳《廣州大學2011年中央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使用方案》的有關内容,結合我校學生資助工作的實際情況,現給各學院配備學生資助工作助理1-2名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綜合各學院學生在校人數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,商學院、公共管理學院、人文學院、外國語學院、美術與設計學院、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、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、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以及土木工程等9個學院配備2名學生資助工作助理,其他學院配備1名學生資助工作助理。
2、建議各學院盡量從10級或11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挑選學生資助工作助理(請不要與現有的勤工助學助理重複)。學生資助工作助理由各學院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老師指導開展工作,主要負責學院資助日常工作的落實以及貸款政策、金融知識及征信知識的宣傳普及等。
3、按月給學生資助工作助理發放補貼(10元/小時),每月原則上不超40個小時。年終對工作積極主動、工作效果顯著的學生資助工作助理發放獎勵。
4、請學院在5月8日前将《廣州大學2012年學生資助工作助理名單》(附件一)交給學生處陳月文老師(39366257),并将電子版發到陳老師OA。
5、請學院在每月的1日前将上月的《廣州大學學生資助工作助理工資月報表》(附件二)交給學生服務大廳陳月文老師。
學生處
2012年5月3日